目前線上:
714
人,瀏覽人次:
905105921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監獄行刑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
條文關聯
第一百二十三條(復審審議小組之設置)
法務部為處理復審事件,應設復審審議小組,置委員九人,由法務部或所 屬機關代表四人、學者專家或社會公正人士五人組成之,由部長指定之委 員為主席。其中任一性別委員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