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鐵路管理局行車實施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1年7月1日

條文關聯

  單線或雙單線之自動或中央控制區間,除前條規定外,並須於上行或下
  行任何一方向之號誌機顯示進行號誌時,該區間內相反方向之號誌機應
  具有同時顯示險阻號誌或無號誌顯示之裝置。自動區間對於令列車進行
  方向之號誌機使其顯示進行號誌時,鄰站站長應共同處理該區間之方向
  閘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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