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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鐵路管理局行車實施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1年7月1日
條文關聯
第一百二十五條
單線或雙單線自動區間之站,如令列車出發或通過時,應以電話洽商對 方站後,將方向閘柄轉向列車進行之方向。但向同一方向令二列以上之 列車繼續運轉時,得將方向閘柄置於原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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