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鐵路管理局行車實施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1年7月1日

條文關聯

  單線或雙單線自動區間之站,如令列車出發或通過時,應以電話洽商對
  方站後,將方向閘柄轉向列車進行之方向。但向同一方向令二列以上之
  列車繼續運轉時,得將方向閘柄置於原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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