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10月19日

條文關聯

  處長權責如左:
  一、工作計畫之訂定事項。
  二、各單位業務之監督、指揮及考核事項。
  三、概算編製及預算分配之決定事項。
  四、員工任免、遷調、考核、獎懲之擬議或核定事項。
  五、文稿之核判事項。
  六、重要會議之主持及參加事項。
  七、新聞稿之審核及發布事項。
  八、上級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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