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長權責如左: 一、工作計畫之訂定事項。 二、各單位業務之監督、指揮及考核事項。 三、概算編製及預算分配之決定事項。 四、員工任免、遷調、考核、獎懲之擬議或核定事項。 五、文稿之核判事項。 六、重要會議之主持及參加事項。 七、新聞稿之審核及發布事項。 八、上級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