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土測繪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11月30日

條文關聯

  本法第三十四條所稱專任,指在受聘之測繪業服務或受測繪業之支配於
  外服務,且在營業之全部時間內服務,支領全部時間之報酬;於受聘任
  職期間,在其營業之全部時間內無兼任該測繪業以外其他業務或職務之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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