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獎勵民間投資興建停車場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3月01日

條文關聯

  中央主管機關得洽請財政部指定金融機構按私人或法人團體投資興建停
  車場所需資金百分之七十辦理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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