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9月10日

條文關聯

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於檢定合格後,管理人應每季執行定期測試,其測試結
果應符合主檢定測試指南,並將測試紀錄報民航局備查。
前項定期測試,每次應完成全部測試項目之四分之一。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