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肥料管理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6月19日

條文關聯

  肥料標示,應以中文記載下列事項:
  一、肥料登記證字號。
  二、肥料品目。
  三、登記成分、性狀及包裝重量、容量。
  四、肥料製造業者或輸入業者名稱及地址。
  五、肥料製造工廠(場)名稱及地址。
  六、使用方法及使用量。
  七、製造年、月、批號及有效期限。
  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標示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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