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債交易之買賣申報,由參加買賣證券商之輸入員按其營業員送交之買 賣委託書,依序逐筆輸入證券商代號、委託書編號、委託書種類、委託 人帳號、債券代號、交易種類、單價、數量及買賣別。但本公司得視需 要增減之。 前項委託書編號,證券經紀商應依委託順序,按每部終端機別分別編定 ;另證券自營商應按自行買賣之申報順序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