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3月12日

條文關聯

  權責主管機關或單位受理廣告物設置申請案件,得依規費法規定,向廣
  告物設置申請人收取廣告物許可證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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