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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嘉義市檢舉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0月16日
條文關聯
第十三條
執行機關對於檢舉人之人身安全,應提供必要之保護。 檢舉人因檢舉案件而有受威脅、恐嚇或其他危害安全行為之虞者,執行機 關應洽警察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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