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公益彩券盈餘基金設置管理及運用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7月13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結束時,應辦理決算,其餘存權益應循預算程序解繳市庫。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