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政府合署辦公施行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3年12月17日

條文關聯

  新聞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出版品之登記及不良書刊之審查與對縣市新聞行政業務之督導
      、考核事項。
  二、關於新聞文化及大眾傳播事業之輔導事項。
  三、關於省政新聞之發布、政令、政績之宣揚,對外代表本府發言及運
      用大眾傳播工具辦理有關省政宣傳事項。
  四、關於省政宣傳資料之蒐集及宣傳書刊之編印事項。
  五、關於民意輿情之蒐集、分析、國內及國外來訪新聞文化界人士之聯
      繫、接待事項。
  六、關於本府各機關及省營事業對外公共關係之推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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