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造林之主間伐,免編年度伐木計畫,造林木屆伐期時,租地造林人 應填具採運申請書,檢附採伐位置圖,准予續租者,並應檢附復舊造林 計畫,層報林務局核准,由該管林管處發給採運許可證後始得採伐,其 搬運查驗手續,比照公私有林採伐查驗規則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