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鐵路管理局行車實施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1年7月1日

條文關聯

  自動區間及中央控制區間閉塞號誌機故障時,應依左列規定辦理:
  一、因停電等致閉塞號誌機確實不能顯示進行之號誌時,應即變更閉塞
      方式。
  二、調度員或站長接獲司機員或其他人員關於閉塞號誌機故障之通告時
      ,應即通知電務段或號誌段查明,並俟接獲各該段停用閉塞號誌機
      通知後變更閉塞方式。中央控制區間站長接獲閉塞號誌機故障之通
      知時,應即轉報調度員。
  三、調度員或站長在未接獲各該段停用閉塞號誌機通知前,仍依自動閉
      塞式或中央控制行車制運轉列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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