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667
人,瀏覽人次:
895277242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保險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1月30日
條文關聯
第一百三十二條
傷害保險契約,除記載第五十五條規定事項外,並應載明左列事項: 一、被保險人之姓名、年齡、住所及與要保人之關係。 二、受益人之姓名及與被保險人之關係或確定受益人之方法。 三、請求保險金額之事故及時期。
相關令函
(2)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