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膠凝沉澱池之一般構造依左列規定: 一、池面應具有堰或孔口之出水槽,使原水在池內均勻分布。 二、高速沉澱池應設有連續或自動操作之排泥設備。排泥管之徑應大於 八0公厘,所排污泥應有適當設備使其濃化,若污泥濃度在百分之 三以上時,其耗水量不得超過總處理水量百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