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6月16日

條文關聯

下列債務,不受免責裁定之影響:
一、罰金、罰鍰、怠金及追徵金。
二、債務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侵權行為所生損害賠償之債務。
三、稅捐債務。
四、債務人履行法定扶養義務之費用。
五、因不可歸責於債權人之事由致未申報之債權,債務人對該債權清償額
    未達已申報債權受償比例之債務。
六、由國庫墊付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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