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2月20日

條文關聯

  不動產估價師應兼採二種以上估價方法推算勘估標的價格。但因情況特
  殊不能採取二種以上方法估價並於估價報告書中敘明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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