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藥品優良製造確效作業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04月13日

條文關聯

  設施或設備於安裝驗證合格後,應執行該設施或設備之操作驗證,以確
  定該設施或設備於其操作正常範圍內能適當運轉,必要時得以極限範圍
  適當運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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