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十二日修正發布之第十條附 表三,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修正發布 之條文,自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修正第二項之修正條文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