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自治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本自治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一月十一日修正之第三條,除第二項第 四款自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施行外,其餘自一百零四年八月一日施行。 本自治條例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三十日修正之第二條,自一百十年九月 三十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