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議會議事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83年02月27日

條文關聯

  縣議會開會時,對於人民請願案由程序委員會依規定處理,認為必要者
  ,並得提出會議報告。
  請願人持同請願案到會請願時,由有關委員會召集人、議長或議長指定
  人員接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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