鑽孔深度 路基土壤鑽孔深度,至少須達設計路基標高以下九0公分,惟其深度得 照左列規定予以變更之: 一、當路線通過層次均勻土壤斷面時,鑽孔宜透過各透水層,伸至邊溝 線下之不透水土層內。 二、當填方係採自借土坑內,鑽孔深度須伸至借坑之預計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