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317
人,瀏覽人次:
92097666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6月16日
條文關聯
第一百四十二條
法院為不免責或撤銷免責之裁定確定後,債務人繼續清償債務,而各普通 債權人受償額均達其債權額之百分之二十以上者,法院得依債務人之聲請 裁定免責。 前條第三項規定,於債務人依前項規定繼續清償債務,準用之。
相關令函
(2)
相關判解
(2)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