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4221
人,瀏覽人次:
90366653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監獄行刑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
條文關聯
第一百四十四條(屍體無人請領或無法通知之處理)
死亡者之屍體,經依前條相驗並通知後七日內無人請領或無法通知者,得 火化之,並存放於骨灰存放設施。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