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注入氣曝依左列規定: 一、氣曝池之水深應為三公尺至四公尺,其容量約為最大處理水量之十 分鐘份。 二、在池底應設多孔板或有孔管,將氣泡均勻分布於水中。 三、空氣空縮機之能量應足夠供應處理水量之0.0五倍至一.五倍之 空氣量,其所需壓力應水深而定,通常在每平方公分0.五至一. ○公斤。空氣吸進口應選在無不潔煙氣或塵埃之處。 四、氣曝池應有適當之出水高度,溢流及排水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