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主管之權責如左: 一、關於主管業務之策劃、督導、改進事項。 二、關於本單位有關會議之主持或出席。 三、關於所屬人員執行職務之指揮、監督事項。 四、關於本處公務處理分層負責明細表規定之逕行處理事項。 五、關於所屬人員之監督、考核事項。 六、重要公文擬辦事項。 七、授權及交辦事項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