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929
人,瀏覽人次:
890832990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交通部郵政總局組織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6月23日
條文關聯
第十五條
本局設郵政醫院,置院長一人,副院長一人,主任二人,股長四人,管 理員一人,佐理員十四人至二十人,人事管理員一人,會計員一人。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