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化爐工程興建經審查認定須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者,開發單位 於評估範疇界定前,應依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作成之審查結論 填寫附件六範疇界定指引表,送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條召開會議討論確 定評估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