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覆議委員會審議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7月28日

條文關聯

覆議委員會就覆議案件認為有理由者,應撤銷原決定,必要時並另為新決
定。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