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外國政府航海人員執業證書認可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4月03日

條文關聯

  持有經認可之外國政府航海人員執業證書者,依特種考試航海人員考試
  規則附表一之規定申請晉升考試時,其服務年資自認可之日起計算。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