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7月30日

條文關聯

農業固定設備遷移費計算基準,準用第十一條關於合法營利事業或合法工
廠遷移動力機具、生產原料或經營設備遷移費之規定辦理。
農業固定設備補償費計算基準,準用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三條關於合法營利
事業或合法工廠設備補助費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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