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行車安全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09月18日

條文關聯

  正線之轉轍器應與有關號誌聯鎖使用。號誌故障、致轉轍器不能與號誌
  聯鎖時,除應依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外,並應於列車通過前派員將轉轍
  器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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