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縣義勇人員福利互助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8月12日

條文關聯

  互助費由互助會在銀行設立專戶儲存保管,僅供福利互助之用。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