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嘉義市道路挖掘埋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5月16日

條文關聯

  道路挖掘之廢棄物,應隨挖隨即運離,並依有關規定處理,不得堆放於
  管溝邊及道路上或槽化島、分隔島上及綠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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