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政府合署辦公施行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3年12月17日

條文關聯

  兵役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徵兵處理、兵額配賦之策劃、免役、禁役、緩徵、兵籍管理、
      役男出境審核、預備軍官選訓服役等事項。
  二、關於國民兵編組訓練召集服役之策劃、各級役政幹部訓練、各級兵
      役協會之設置及兵要地誌調查編訂等事項。
  三、關於軍人權益及其家屬生活之扶助、留守業務之處理、兵役宣傳、
      常備兵預備軍官大專學生之入營輸送及縣市役政經費編撥等事項。
  四、關於後備軍人編組訓練、異動管理及召集等事項。
  五、關於徵集實務之查核、縣市役政業務之督導、妨害兵役之處理及役
      政幹部被告案件之查核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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