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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福建省金門縣大同之家院民(童)收容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03月10日
條文關聯
第十五條
自費老人安養期間,如有毀損公物情事應負賠償責任,如無法賠償時則 由保證人負責賠償或由其緊急處置保證金扣除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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