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163
人,瀏覽人次:
952111173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離島建設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8月7日
條文關聯
第十五條之一
為促進離島地區居民對外交通便捷,凡與台灣本島間對外交通費用,應由 中央政府編列預算補貼,如係補貼票價者,金額不得低於其票價百分之三 十。 前項票價補貼辦法,由交通部擬訂,報行政院核定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