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能源管理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1月30日

條文關聯

中央主管機關應依第一條第二項能源發展綱領,就全國能源分期分區供給
容量及效率規定,訂定能源開發及使用評估準則,作為國內能源開發及使
用之審查準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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