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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自來水事業工程設施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065年04月12日
條文關聯
第一百五十一條
自來水之軟化,應依原水水質、軟化程度、設備費用及維護費用等加以 考慮比較後,選用石灰蘇打法、離子交換法、或兩法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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