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12月30日

條文關聯

  本會暨各機構間職員調職,原服務機構應於一星期內將人事資料紀錄簿
  及有關考核資料,密送新職機構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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