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12月30日

條文關聯

 本會暨各機構職員離職證明書之發給,依左列規定:
 一、本會職員暨各機構首長,由本會發給。
 二、各機構副首長以下職員,由各機構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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