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水方式應依左列各款決定: 一、應考慮供水區域及其附近地勢、有效利用水頭、供水區域內水壓均 均、供水安全、建設費及操作年費經濟、已有配水管線之耐壓及漏 水情形,將來維護操作之難易等因素。 二、供水區域內或其附近有適當高地時,應建配水池,採用自然流下式 或浮動方式而避免使用直接加壓方式,以免停電等事故發生時無法 供水。 三、供水區域內或附近高地,但其高地不能以自然流下方式供水時,可 採用部分自然流下方式,高地區可用加壓抽水機補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