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地政士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8月01日

條文關聯

  地政士辦理簽證案件時,應建立契約或協議簽訂人基本資料,其項目如
  下:
  一、姓名。
  二、出生日期。
  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四、戶籍地址。
  五、通訊地址及電話。
  六、印章款及簽名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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