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8月26日

條文關聯

  重劃會成立後,應備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圖、冊向直轄市或縣(市)主
  管機關申請核定擬辦重劃範圍:
  一、重劃區範圍及位置圖。
  二、重劃區開發計畫地籍套繪圖。
  三、重劃區土地清冊並載明土地所有權人。
  四、公共設施用地負擔項目及其概略面積。
  五、費用負擔項目及概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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