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用天然氣事業營業章程範本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5月6日

條文關聯

計量表由本公司備置,應經度量衡專責機關檢定合格封印後提供用戶使用
,其產權屬本公司所有。
用戶對於計量表應善盡保管之責,不得擅自搬移、拆封、藏匿、毀損或遺
失,如有上述情形,用戶應負賠償之責。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