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證計畫書包括下列事項:
一、驗證頻率及名稱。
二、驗證作業概述及相關背景說明。
三、各種有關之識別資料,包括該設施或設備之財產編號,及標準作業
程序之編號等。
四、目視檢查項目。
五、各種開關及指示燈之功能檢查。
六、與產品品質相關之各種感應器、探針、壓力針、記錄器、空氣流速
計、流通方向、壓力及溫度等之功能檢查及校正。
七、濾器之功能與有效性試驗。
八、清潔方法。
九、驗證用儀器。
十、驗證之合格標準。
十一、採用之統計學試驗設計與數據處理方法。
十二、依試驗結果之建議事項。
十三、例行再驗證之時間表及須作非例行再驗證之指標。
十四、計畫書之制訂人、核定人及制訂、核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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