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外國專業人才從事藝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自本法施行之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立法理由〕
明定本辦法之施行日期為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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