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北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9月7日

條文關聯

補習班內應置備核准後檢還之原申請書表影本、教職員名冊、學生名冊、
學生點名冊、學生學業及操行成績考查登記冊、課程表、教學進度表及財
產目錄等,並按時填載,以備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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